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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全面落实“门前三包”

2024-03-01 08:13

芜湖市两部门联合发出通告

持之以恒、全面落实“门前三包”

  

  昨日,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安全、干净、整洁、有序、设施完好的城市环境,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推动“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芜湖市城管办和芜湖市文明办就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事项,联合发出通告。

  记者注意到,通告再次明确了芜湖市“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临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居民及其他组织。“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为建(构)筑物至道路人行道外侧沿石。因道路人行道缺失等原因,范围难以确定的,由属地城管部门现场依法明确。

  “门前三包”具体内容包括包卫生,要求责任区范围内的公共场地、绿化带、建(构)筑物立面、广告招牌、垃圾收集容器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油污、无积水。临街门店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垃圾袋装化,放置在门槛以内,按照指定地点投放入桶,不得落地。不得将垃圾、废弃物等倒入道路、排水井口或绿地内。包秩序,要求责任区范围内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画、乱晾晒、乱搭建等行为,确保门前秩序井然。不得违规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各类车辆停放有序。不得出店(占道)经营,经营活动中无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噪声、油烟污染。不得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布幔条幅、彩虹门,不得擅自搭台进行路演等商业促销活动。包设施,要求责任区范围内的门牌号、广告招牌、遮阳(雨)棚、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保持完好整洁。不偷采鲜花、不破坏花盆花篮,无践踏草坪、攀折树木、刻划树木、占压绿化带等损坏绿化设施行为。保持城市美化亮化,广告招牌无缺字断亮等现象。

  根据通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凡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由属地城管部门会同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罚;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中还公布了芜湖市各县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市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3-5858110,镜湖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3-3812319,弋江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3-4116110,鸠江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3-5765691,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3-5841257,三山经济开发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3-3916930,湾沚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3-8823319,繁昌区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3-7917990,无为市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3-6610244,南陵县城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553-2390000。

  点滴之间,彰显素质;举手之劳,共筑美好。城管部门和文明办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芜湖整洁卫生、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记者 胡芳)

责任编辑:肖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