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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引领,助推芜湖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01-22 08:00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闻发言人在“十三五”成就巡礼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双统一”职责,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自然资源保护,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年来,芜湖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践行自然资源保护之责,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往实里走、往深里走。

芜湖市狠抓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旱地改造水田试点,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承载力和生产质量。“十三五”期间,全市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76万亩,补充耕地4.32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32.1938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7.8万亩,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18个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废弃矿山治理项目,52个市级规划中的废弃矿山治理任务,26个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实现任务清零。督促指导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积极创建绿色矿山,全市拥有绿色矿山称号27家,其中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8家,2020年芜湖市积极申报繁昌作为绿色矿业示范区。

“十三五”时期,完成造林绿化31.57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4个、省级森林城镇21个、森林村庄298个。统筹推进长江建新绿工作,完成岸绿造林1.716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25.84%,活立木总蓄积量711.39万立方米。制定《芜湖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2019-2025)》,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进一步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火灾防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显著提高。2018年芜湖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推进新建湿地保护小区,全市现有湿地保护小区17个,湿地保护面积约39671.41公顷,湿地保护率达50.25%。推进湿地公园建设,规划龙窝湖省级湿地公园、竹丝湖省级湿地公园。加大沿江湿地、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力度,改善湿地水质,提升湿地生态环境,修复湿地面积共264.66公顷。全面调查摸底全市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完成12处自然保护地的勘界工作。制定整合优化方案,全市拟设各类自然保护地14处,总面积约25201公顷。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

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以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为重点,科学供应各类项目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芜湖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总体布局为“底盘”,以空间管控边界为“底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全面完成《芜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主要目标。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率先完成市县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扎实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全面启动区域协同与发展战略定位、面向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布局、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长江沿线空间保护与利用等14个规划专题研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评估与划定。

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精准供地原则,正确引导城市用地向集约化方向发展。严格控制增量,压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坚持挖掘存量,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力度,积极探索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推进激活流量,落实国家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鼓励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2016年芜湖市获全国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市称号。

扎实开展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坚持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尝试以租赁、弹性出让、协议交易等方式供地。在省级开发区企业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推行承诺制改革,指导开发园区压覆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推进“标准地”建设。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权限下放,实施前置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记者 承孝安 张永胜)

责任编辑: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