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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巡礼】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2023-11-16 09:56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5月,办公地点位于湾沚区湾沚镇湾石路过境段,占地面积近10亩,办公、办案用房二幢。现有在编干警40人,聘用干警15人。该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具体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职能。该院坚持“不忘初心、锤炼匠心、文化凝心、秉持公心、恪守本心”五位一体,推动检察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持健康协调发展,多项检察工作进入全国、省、市先进行列,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全省理论宣讲示范基地、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等荣誉称号,其中自第四届开始连续九次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不忘初心强组织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创建日常工作,形成了文明创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将文明单位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双联系”村居企业、学校和其他联系单位合作开展文明共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扶贫帮困、“领导干部上讲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主题服务活动、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无偿献血、义务植树、清明悼念革命先烈、送温暖等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建立“温情+检察”工作新机制。制定《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困境儿童帮扶实施方案》,将“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监督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点,开展“三个一”活动和建立“五联合”帮扶机制,形成合力,共建文明。

  锤炼匠心铸检魂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获奖干警经验说”、“检察故事”、“对标先进找差距,学习榜样守初心”等活动,培育挖掘身边先进典型,弘扬英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全体干警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先后产生了全省优秀女检察官、“芜湖好人”黄宝英,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湾沚好人”董红丰,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全省“反诈先锋人物”赵冬,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邢一发,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胡学森,“最美志愿者”李兆敏等先进典型。在院内公共场所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在会议室增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文化凝心筑文明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继2022年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湾沚区第一届园林单位称号后,2023年,该院又荣获“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单位”称号。通过绿化、美化、净化办公场所,为干警提供优雅舒适、充满浓郁文化气息的工作环境。该院在文明创建这条道路上始终坚持以文化建设“软实力”推动检察工作“硬支撑”,通过“湾沚检苑”、“主题团日”、“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生活,将先进文化的柔性导向融于严格执法的刚性之中,坚持用真心温暖人,用真情激励人,在全院形成人文和谐之气、干事创业之风和蓬勃发展之势。

  秉持公心忠履职

  认真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树工匠精神,创品质湾检”为目标,以“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争先意识,以求极致勇担当的敬业态度,倾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科学谋划法治护航乡村振兴,多方联动助力“湾检共绿”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了“湾检共绿”“检爱润民”“五心党建、品质湾检 ”等工作品牌;深入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成立“法治副校长普法宣讲团”,常态化开展进校园普法,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恪守本心规检纪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会议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开展政治轮训、举办党史读书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入检初心、牢记检察使命,坚定检察信仰,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公平正义。积之跬步,以致千里;积之细流,方成江海。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湾检人将始终坚持专心谋事、用心干事、一心成事,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担当,奋力开创文明湾检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肖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