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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家发镇:村规民约群众的“自评尺”

2016-01-06 21:15

  村规民约,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行村民自治、创新农村治理的有效载体,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幸福美好乡村的生动实践,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集中体现。 

  今年以来,家发镇联三村不断加强村规民约宣传教育工作,在村规民约的制定上就下足了功夫,联三村成立专门起草班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结合本村实际,围绕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规则和村民道德的基本要求,抓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移风易俗等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保证“一村一策”,“易记、易懂、易行”。同时,为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村民组党员带头执行村规民约,并通过村民会议、民主评议等活动,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村民予以批评并督促纠正。 

  目前,家发镇各村村规民约宣传教育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之中,下一步将加快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及时做好村规民约的补充修改工作,保证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兰 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