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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

2016-05-18 13:58

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于提高市民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可以使广大市民在参与中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我提高道德素质和文明水平;另一方面文明创建的过程又是一个调动各方凝心聚力的共建共享过程。深化市民文明素质建设要结合实际,通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市民进行潜移默化的引导,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如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者精神,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在全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以党员干部、青少年、流动人员和新市民等为重点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多层次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发挥中小学生在公共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坚持从学校教育入手培养其公德意识,使学生在学习和生活实践中强化公共文明行为意识;针对新市民、外来人口等特殊群体开展文明市民知识培训,规范他们的行为,循序渐进地增强他们对城市的归宿感。

责任编辑: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