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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六”集中行动日活动的通知

2011-03-21 12:01

  关于进一步开展“三六”集中行动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从2010年6月起,全市集中开展了“三六”集中行动日活动,每月6日、16日和26日分别为“窗口服务日”、“环境清洁日”和“公共秩序日”,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是我市争创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更是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冲刺的决战之年。为了扎实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办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及全国文明城市考评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创建活动总体水平,市文明委决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三六”集中行动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城乡环境、维护公共秩序为目标,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三六”集中行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力争在服务质量上有新提升,在环境整洁上有新改善,在守序有礼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塑造文明芜湖人的良好形象,强化核心城市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的文明示范效应,为建设创新芜湖、优美芜湖、和谐芜湖、幸福芜湖,为实现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窗口服务日 

  以“微笑的城市,满意的你”为主题,按照窗口服务行业服务设施一流、服务品质一流、服务水平一流、消费环境一流等“四个一流”的总体目标,每月6日开展“窗口服务日”集中行动,从规范服务、诚信服务做起,着力深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技能,改善服务细节,优化服务流程,美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全市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窗口服务行业整体形象和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展现文明芜湖风采的服务品牌和服务标兵。 

  1、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倡导“我微笑,你温馨”的爱岗敬业精神。继续抓好全市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深入开展“万千职工讲礼仪”和“文明礼仪在岗位”实践活动,大力推广“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文明礼貌十字用语,充分展示窗口行业干部职工文明礼貌、热情友好、谦和大方、积极健康的精神风貌。 

  2、完善诚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我诚信,你放心”的窗口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流程,推出服务品牌,树立服务典型,继续开展“爱心通道”、“绿色通道”、“温馨通道”等特色服务,实行“一站式”、“亲情式”的便捷温馨服务。加强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公示服务承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商业服务信用制度,打击假冒伪劣行为,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行业公信力。 

  3、加大整治力度,美化窗口环境,形成“我清洁,你舒心”的窗口服务环境。各窗口服务行业要努力做到门前有序——无跨门经营,无乱堆物,无乱设摊,无乱停车辆;立面规范——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无楼道破损,店招店牌规范;场内清洁——保持无积尘,无纸屑,无杂物,无烟蒂,无粘物,无痰迹,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干净、更舒适、更文明的服务环境。 

  4、完善服务功能,提供一流保障,提升“我周到,你称心”的窗口服务水平。围绕“现代化设施,安全化营运,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目标,推进窗口设施无障碍建设,宾馆、商厦、银行、文化馆、影剧院、医院等窗口服务单位要加快实现出入口通道、电梯、卫生间等设施无障碍化,在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识,树立窗口服务良好形象。 

  5、健全志愿者队伍,倡导文明新风,开展“我奉献,你开心”的志愿服务行动。加强窗口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志愿者队伍。窗口行业开展“微笑、问候、引导、服务”等礼仪示范实践活动,创建志愿服务优秀品牌,为广大公众提供信息咨询、应急服务等方面的志愿服务,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文行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委、芜湖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芜湖银监分局、芜湖供电公司、华衍水务有限公司、市中燃公司、市邮政局、电信芜湖分公司、移动芜湖分公司、联通芜湖分公司、芜湖铁路车务段,各县、区文明委 

  (二)环境清洁日 

  以“洁净的城市,可爱的家”为主题,结合市容整治提升年活动,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顽症、市民生活中存在的不良陋习和部分区域存在的“脏乱差”现象,每月16日组织和动员全市干部群众开展“环境清洁日”活动,整治交通干线、市内水面河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社区楼道、集贸市场等部位的环境脏乱差现象,克服顽症,改变陋习,清除“四害”,洁净环境,进一步推动和形成“人人动手,清洁环境”的社会机制,以整洁、优美的环境展示芜湖良好的形象。  

  1、积极开展“人人动手,清洁环境”大行动。以洁净交通干线、市内水面河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社区楼道、集贸市场等为主要目标,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家庭、楼道、小区等做起,打造和爱护城市环境。以洁净室内、厂区(园区)和责任区域为主要目标,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从岗位做起,从单位做起,着力解决一些单位内部环境状况差、外部环境责任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所有单位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的社会责任感。  

  2、开展市容环境包街包片精细化管理创建活动,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从街面门前做起,进一步形成城市环境建设的社会自律机制。每个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应做到:道路整洁(包括废物箱完好整洁,无暴露垃圾,道路见本色,路面平整,绿化养护良好)、门前有序(包括无跨门经营,无乱堆物,无乱设摊,无乱停车辆)、立面规范(包括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立面无污迹破损;店招店牌、空调外机、晾晒衣架等设置规范;阳台窗口、遮阳雨棚整齐干净)、垃圾分类(包括餐厨垃圾、装修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生活垃圾按照要求做到分类投放)等。 

  3、落实户外活动环境卫生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水平。以影院、展馆、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场、车站和主要景观道路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建立户外活动环境卫生责任制,坚持“活动前有温馨提示,活动中有管理服务,活动后有评估反馈”要求,引导市民自觉做到“杂物随人走,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做到公共场所无积尘、无纸屑、无杂物、无烟蒂、无粘物、无痰迹。  

  牵头单位:市市容局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住建委、市文化委、市体育局、芜湖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局,各县、区文明委 

  (三)公共秩序日 

  以“和谐的城市,礼让的我”为主题, 结合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部署实施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每月26日开展“公共秩序日”集中行动,不断优化“文明出行”、“文明驾车”、“文明停车”、“文明让座”、“文明乘车”、“左行右立”、“文明排队”等方面的公共秩序,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公共停车场停车文明有序,广大市民“文明让座”的意识明显增强,公共场所乘电梯“左行右立”成为良好风尚,超市自觉排队率达90%,银行自觉排队(一米线)率达100%,医院挂号、付账、取药等窗口自觉排队率达90%以上。 

  1、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六大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在机关干部的示范引领下,动员更多市民参与每月26日的“奉献1小时”交通志愿者活动。公安交警部门重点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教育,普及文明驾车、文明出行常识。交通部门组织专业运输单位开展“争创文明安全驾驶员”、“的士之星”、“公交之星”等活动,推出一批“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示范明星和示范群体,弘扬文明之风,形成引领示范作用。 

  2、在公共停车场所中开展“文明停车”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文明停车、方便你我”的自觉氛围。通过各类电子广告屏、倡议书、指示牌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按标志、标线指示有序停车,在公共停车场所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在收费停车场停车自觉交费或刷卡。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违法停车的执法管理。 

  3、在公交系统开展“文明让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公交车厢内“文明让座我有礼”的和谐氛围。在学校开展“文明让座,我先示范”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倡导“让出的是座位,得到的是尊重”。在小区开展有序乘车、文明乘车宣传,动员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乘车”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在乘车途中 “你让,我让,大家让”,争当“文明让座”的宣传员、践行者。 

  4、在体育场(馆)、影剧院、景区等场所大力开展“文明观看”、“文明游览”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在观看比赛、演出、游览时文明礼貌、遵章守纪,争做文明观众和文明游客。在超市、银行、医院等场所开展“文明排队”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守序有礼的环境氛围。利用多种形式公益广告强化宣传,让广大市民对“文明观看”、“文明游览”、“文明排队”的知晓率、认同率、自觉遵守率明显提高。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委、芜湖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委、市体育局、市市容局、市民政局、团市委、芜湖银监分局、芜湖铁路车务段,各县、区文明委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三六”集中行动,是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有力抓手,是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去年“三六”集中行动日活动中总结的经验,将今年的活动重点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把“三六”集中行动日活动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部门良好形象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服务态度“生、冷、硬、横”、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按照集中行动的工作要求,逐条细化,逐项分解,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绝不容许推诿扯皮、贻误精神文明创建和市容整治工作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抓协调、抓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主要精力,站在第一线落实好集中行动工作。 

  2、进一步深化活动的宣传工作。群众是文明创建的主力军,既是文明创建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创建成效的检验员。要以提高“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为目标,继续以“三六”集中行动日活动为重点,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市级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集中行动开展情况,使“三六”集中行动日活动更加深入人心。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专题会、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方式方法。同时,要注重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对影响文明城市创建、有损窗口单位形象的人和事要坚决曝光,积极推动集中行动有效开展。 

  3、进一步发挥全民参与的整体效应。要通过各种扎实有效的形式,组织发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三六”集中行动。全市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走在“三六”集中行动的前列,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要积极带头,踊跃参与,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结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发动中小学生参加集中行动,在参与中养成习惯,在活动中提升素质。要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在集中行动中的作用,形成全民参与、覆盖延伸的整体效应。            

  4、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三六”集中行动日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活动情况的检查评估,加强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比。“三六”集中行动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市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市文明办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并以督查通报等形式进行通报。严格按照《芜湖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实施责任追究。 

  芜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3月4日 

  

责任编辑:陈 晨